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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一业主交1万元给装修公司 施工队人间“蒸发”


马女士跟“陆月华”签订的“合同”上,并未加盖任何公司的公章

    【新闻摘要】
    新密女子刘芳,10年前与周军结婚。但婚后不幸福,刘芳到新密市法院起诉离婚。就在刘芳申请法院将他们的房产进行诉讼保全时,却发现丈夫已将郑州一处145平方米的房子卖了,买卖合同的价格为2万元。刘芳当即诉诸公堂。相关机构对房产进行评估,该房子价值75万元。
    装修房子时,她经熟人撮合,认识了一个自称装修公司负责人的人,没想到,在给对方掏了一部分装修费后,这人不见了。
    律师称,作为甲方的业主可以起诉这个人,要求其归还装修款。
    交了1万元装修费
    人不见了
    今年年初,马女士买了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子。5月份,房子要装修了。马女士看到一个装修公司给她所供货的饭店装修门头,“装修得挺好看。”
    马女士说,经“中间人”饭店老板的撮合,她得知装修公司叫“叶枫装饰公司”。讨价还价后,马女士把全包价格从5万元压到了3万元。双方决定5月26日签合同。
    5月26日下午,马女士跟装修公司一名姓陆的负责人见面,签完“合同”后,双方签字、按手印,并约定,先付1万元,开始施工。随后,双方又签订了一张收款条。
    然而,施工进行三天后,马女士发现,她再也联系不上陆姓男子,施工人员也都不见了。
    装修公司的房子已经转手一年
    马女士说,她去找了装修公司,但没找到。她觉得,是被装修公司骗了。但朋友认为,是她自己太大意。
    7月2日下午,马女士将装修队与她签订的“合同”和收据拿给记者看。在这份“合同”上,没有装修公司的公司名称,也没有盖章,只有两页“家装报价表”。“合同”落款处,签有马女士和施工方“陆月华”的名字,并按有两人手印。
    在另一张收款条上写着“今收到马女士房子装修费10000元”,经手人“陆月华”,同样没有盖章,也没有公司名称。直到找不到人了,马女士开始怀疑,这家“叶枫装饰公司”是否存在?跟她签合同的人是不是这个公司的人?
    她到工商局查询得知,“叶枫”公司位于英协路和商城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东。7月2日下午,马女士来到这家公司时,公司的房子已经租给了一家烟酒店。烟酒店老板称,房子一年前已经转手了。她拨打“陆月华”的电话,但对方一直未接听。
    业主可以起诉“陆月华”,要求其归还装修款
    “拿着装修‘合同’,找不到装修公司,有施工负责人的电话,一直没人接听。”马女士直摇头,她后悔太相信“中间人”。“又能怎样,不能撕破脸啊。”马女士坦言,她不能找“中间人”的事,毕竟她还要跟对方供货。
    对于马女士的遭遇,天之权律师事务所的张少春律师认为,双方签字,装修协议是有效的,但因为没有盖公司的章,因此跟装修公司无关,只是签字双方的个人行为。业主可以到法院起诉“陆月华”,要求其归还装修款。
    此外,业主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。如果施工方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故意骗取他人的公私财物,这种行为涉嫌刑事诈骗。